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出通知,要求省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对朴森胶囊等6种严重违法的广告药品暂停销售,并要求相关药品的广告主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,在原广告发布媒体和版面(时段)刊播“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”以消除不良影响。
这6种严重违法的广告药品为:
标示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朴森胶囊(舒筋定痛胶囊);
青海金诃格萨尔王藏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景天清肺胶囊;
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胎胶囊;
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刻除根(十五味龙胆花丸);
山东鲁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鲁鑫乐(肠多糖片);
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乳核内消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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